按照经典的经济增长理论,宏观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劳动力、资本和技术三个要素,既包括要素的供给,也包括要素配置的效率。经过过去几十年的发展,我国的要素供给已经比较充分,但是由于历史原因,要素市场(主要包括劳动力和资本)的自由流通仍然比较受限,影响要素配置的效率:比如,之前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,劳动力要素市场流通相对受限;资本市场方面,国企和民企在资本可获得性方面也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异(当前改革的过程也在持续推进)。
这种影响,在以往经济高速增长阶段的表现并不明显;而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,其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出来。
所以,在这样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取消部分城市的落户限制,核心的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的自由流动,提升要素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,从而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深层次的体制性、结构性矛盾,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。
但是,此次政策出台之后,市场上也出现了一种担忧,认为全面取消或者放松部分城市的落户限制,大量外地或者本地农村户籍人口的涌入,可能推高这些城市的房价,但是,我们认为这项政策的实施,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可能相对有限,因为:
第一、在文件出台之前,其实很多城市已经全面或者定向地放开了落户限制;此次文件的出台,其实是对相关政策给予国家层面的确认,对于房地产而言,很难带来更多的积极影响;
第二、人口流动其实是相对缓慢的过程,放开落户限制之后,短期内大量人口涌入城市的可能性并不高;
第三、从政策端考虑,“房住不炒”的基调并没有改变,预期未来房地产市场大概率保持平稳健康发展。
延续4月发改委《重点任务》的提法
但此次政策布局更加深远细致
今年4月份,发改委发布的《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》也有相似的提法,但是,相比之下,此次政策布局更加深远细致:
第一、此次发文主体级别更高,未来有望加速推进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