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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税试点,又有新消息了!试点期限为五年 作者:栋察楼市 来源:百家号 时间:2021/12/17 9:01:44

01

近日,财政部部长刘昆在《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(草案)》的说明被公开。

此次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:

在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方面,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。试点征税范围、计税依据、税率、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,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。

试点地区的确定方面:

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,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。

试点期限和启动时间方面:

试点期限为五年。

试点过程中,国务院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,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,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,需要继续授权的,可以提出相关意见,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。

条件成熟时,及时制定法律,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。

此次针对房地产税试点改革,刘昆特意强调:

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,实际情况十分复杂,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、稳妥推进。

可以看到,房地产税的推行是板上钉钉,但推行的举措却是求稳求稳再求稳。

毕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情,一步行差踏错,都是要命的。

与此同时,刘昆强调:先深化地方试点、再国家统一立法。

从先立法再试点,到先试点再立法,说明房地产税的出台,迫在眉睫。

而五年的试点时间,正有利于缓解房地产的内部阻力。

那么房地产税的试点内容会有变化吗?

02

过去,上海市、重庆市曾开展了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。

未来的房地产税模式,很有可能依照这两个城市的征收模式展开。

针对房地产税的征收对象,试点说明则明确了三点:

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房,不在征收之列

写字楼、商铺等非居住房产,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

居住用房产,即商品住宅、商住公寓等,是这一轮主要的新增征收对象

目前看来,房地产税的全面推行,是必然的吗?

03

答案是肯定的。

有人还在心存侥幸,认为不会全面推行,或者不会马上推行。

但事实上,房地产税,只要想推,绝对可行。

问题在于想不想推,什么时候推。

房地产税的使命不是为了降房价,是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。

其最大的作用就是:

降低房地产的增值属性,遏制投机炒房

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,解决土地财政尾大不掉的问题

国家需要新税源,增量被干掉,存量必然要顶上。

所以说,房地产税的出台,是水到渠成的事,是它的战略使命。

房地产的历史使命早已结束,潜力早已走到尽头。

未来,房地产的王道只有一条:丢下狂妄,砥砺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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